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、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内工大党学工字【2023】34号)要求,根据《被2个人一前一后c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、《被2个人一前一后c本、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等相关评审细则,被2个人一前一后c于近期组织评审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自治区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具体结果见附件1(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),附件2(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),附件3(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)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人员的情况和材料有不真实之处,可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,学院对反映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。
公示期:2023年10月12日-10月14日
联系电话:13190604951(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)
15247182126(学生工作办公室)
被2个人一前一后c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
2023年10月13日